广州人民反禁摩到了最危急的关头
3月29日上午,《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在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三十日内向省人大申请批准就能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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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特定时间划定区域可通行
本次通过稿,放宽了对摩托车禁行的限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可以过境通行。其通行时间和区域具体将由市公安机关提前15日向社会公布。
南站划入禁行区
番禺的北面已经划为都市区,如广州南站到万博商圈已是都市区,在最后表决中,广州南站也划入了禁行区。
除了禁止通行的路段外,广州大学城与广州火车南站区域范围也禁止摩托车行驶。但按照原先的草案,广州洛溪桥以南的区域,都不属于禁行区。
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或者其他滑行工具。摩托车并未列入扣留的类别。
另外,驾驶非法加装和改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 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
部分行业可使用专用电动三轮车
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外卖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在规定区域内从事社区配送服务。
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车身标识、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终端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管理措施,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上道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广州人宪法赋予的权利不容非法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其他中国人享有的:拥有、驾驶摩托车的权利。
广州人理当拥有,不容非法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