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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行动

  【中原经济网讯】10月20日,记者自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至12月30日,我市将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坚决遏制因电动车存放、充电不当引起的火灾。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人介绍,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电动自行车数量大。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购置养护成本低等因素,社会保有量连年上升。目前,全省已超 2000万辆,仅濮阳就有近100万辆。二是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突出,致使火灾事故高发、频发。三是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大。据实验,一辆电动车着火90秒,火焰温度可达200度,产生的毒气足以杀死数百人。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采取4条刚性措施,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章行为。在建筑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依法处200元罚款,并强制清理。凡居民小区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凡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凡居民小区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在当地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函告住建、房管部门,在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优秀住宅小区等评定中予以一票否决。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10月底前,市、县两级将集中曝光一批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个人和物业企业。每个县区利用废旧楼房进行一次电动自行车模拟燃烧实验。11月30日前,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完成建设任务的60%。新建电动自行车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

编辑: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