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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向潮州市交警提建议:反对限制大排摩托通行

中国摩托车商会

近日,我会了解到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进一步加强潮州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飚车等违法犯罪行为,起草了《潮州市城区限制大排量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此,我会非常重视,向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交了《关于<潮州市城区限制大排量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建议》表明通过禁限250CC以上排量的摩托车来打击飙车等违法行为,非常不妥。我国摩托车企业所生产和进口的摩托车在产品安全方面均符合国家标准,属于合法合规产品,按照《道交法》的相关规定,应允许其正常上路行驶。摩托车是与汽车同等的交通工具,非法飙车等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在于使用者,而不在于摩托车,不应作为禁限250CC以上排量摩托车的理由。摩托车驾驶员违法违规,应通过严肃处理驾驶员来杜绝,通过禁限合法的交通工具来达成目标,完全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的做法,这种做法是推卸管理责任,属于一刀切的“懒政”。
同时,我会表示希望潮州市交警支队在进行城市交通管理时,能够客观科学地考虑摩托车的正面效用,尽可能地包容和保护摩托车用户群体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会愿意积极配合贵支队,开展摩托车交通管理工作,为潮州市的交通管理贡献力量。
编辑:Tam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