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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太原交警的《禁摩民意调查》的感想—中国摩托车商会常务副会长李彬

中国摩托车商会
最近在网上看到太原交警关于《禁摩民意调查》。首先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管理的政策广泛征求民意的做法,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体现。在此表示感谢!
既然是依法治国,我们制定任何政策就要符合法律规定。在太原交警关于《禁摩民意调查》中有这样两条:
一、“你是否在市区道路上遇过摩托车随意穿插、变道、飙车、追逐竟驶的现象?”(单选) 是或否
二、“是否在市区道路上遇过摩托车超速闯红灯、占用非机动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单选) 是或否
太原交警的这个问卷反映了当下交通管理部门对摩托车基本的认知,既“有罪推定”。摩托车和汽车一样,都是国家法律意义上的机动车产品,在国家《道交法》以及公安部7258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都规定摩托车和汽车都属机动车;这两部法律及标准,一个是明确机动车的权利、责任,另一个是要满足的标准和技术条件。
太原交警在《禁摩民意调查》中提出的上述两条,和车辆本身没有关系,是驾驶者的问题,是交通管理者的问题;不能把管理者责任推给交通工具。如果我是语文老师我会留作业,上述两个问题中的“摩托车”换乘“汽车”,两个句子是否成立?!为什么不能换呢……
从事摩托车行业近四十年,见证中国摩托车的发展,也见证了中国摩托车行业企业家奋斗的历史;有很多企业家表示,虽然我们曾经做到了全世界产量第一,虽然我们在做一万个亿的消费市场,虽然我们为拉动内需做出贡献,虽然我们近一半的产量出口,虽然我们带动几百万的就业,但是没有成就感,因为在做一个被各地政府部门“禁限摩”的产业。
慢慢的对“禁限摩”变得“无感”,每天都在看到听到,这个城市“禁限摩”了(可能是地理学的不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三线城市),这个县也“禁限摩”了……。但每每看到行业有识之士及摩友的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及观点,我都感觉到这是责任和使命所在,因为我不光是行业的管理者同时也是一个“骑手”。
在此还是呼吁广大摩友要“洁身自好”,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骑行;骑摩托车是你们的权利,但不要忘记你们还有责任!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编辑:Tam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