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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无能岂能由市民受过?

中国经营报

    10月10日,广州市法制办公室在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条例涉及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包括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以及“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和各类为规避管理而出现的“新型”车种如电动三轮车、油电混合动力车、微型燃油车等。

    条例虽称“管理”,实为全面禁止,且有对电动自行车“赶尽杀绝”的意思:一是禁售,广州全市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二是禁行,禁止电动自行车等上路行驶;三是禁停,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四是禁坐,禁止电动自行车等从事经营性客运或货运活动。如此高压之下,《条例》一旦实施,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将成为“文物”。由于靠电动自行车代步的市民数量庞大,突然之间冒出来的新政,自然遭遇非议。

    据相关部门解释,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缘由是因为广州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呈快速增长态势,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非法加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日益突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秩序和安全。但由于管理依据不明、执法手段缺乏,以及源头管理缺失等客观因素,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法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已成为集交通、治安、社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问题。言下之意,既然管不好,那只有一禁了之,一了百了。

    客观地说,电动自行车无论在生产还是使用中弊端百出,是有目共睹的,不骑电动自行车或骑行中遵守规则的市民怨声载道也是实情。但管理部门列出的理由尽是管理不善、执行软弱的情形,自己无能,却要让市民牺牲便利的交通工具,如此立法初衷岂非天大笑话?

    三国时期,蜀汉粮食不足,政府禁止酿酒,有人因为家有酿酒器具被官府抓了起来,刘备欲以“私藏”之名予以惩罚。有明达之士正与刘备同行,随手指一路人,要求刘备将其逮捕法办,刘备不解,“此人所犯何事?”答曰“私藏行淫之具”。也就是说,凡正常之人都有生殖器,如果皆以可能犯罪而将其治罪,岂非人人都得抓起来,包括刘备本人?刘备闻听,呵呵一乐,知错便改,放了藏有酒具之人。

    如今不知道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会不会也知错就改?如果因为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和使用人行为不规范,就把电动自行车禁了,那窃贼有手,该不该无论是否行窃,就把所有人的手都给剁了?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按照逻辑实施的禁止性管理还真有,因为有些刀具可能用于伤害,所以,出现了“管制刀具”一说。好在官员仁慈,没有将凡是可能用于杀人的刀具连同可以砸人的板砖、可以勒死人的绳索一并禁绝,所以家庭厨房中还有刀具可用,建筑工人还能用砖头砌起楼房,商家还能用绳索捆扎货物。当然也存在反面例子,烟草对人类毫无益处,只会造成空气污染,危害国人身体健康,如果按照“管不住其害处,就该禁绝”的逻辑,不知道该被禁绝多少次了。可是仅仅因为可以带来政府财税收入,而且金额巨大,所以健康人士呼吁多年,政府加入世界禁烟条例多年,不要说禁绝,连烟草盒子上印上占1/3面积的宣传语和图片的起码要求都没做到。如此只图政府有利,不管百姓健康的逻辑,同禁绝电动自行车只求政府管理时可以偷懒,不顾百姓出行时方便,不是如出一辙吗?

    如今全国各大城市在“摊大饼”式的发展之后,城区范围大大扩张,而且在“经营城市”的策略下,拼命炒作土地,将中心区域的房价炒到天上去了,逼得工薪阶层只能越搬越远,而就业岗位不可能由打工者决定,于是乎,两者的距离只能越拉越大,双腿走不过来,如果骑“古典自行车”,只怕到了单位,就该回家了,既没了力气,时间也差不多到下班了。加上还有新兴行业,如快递,需要靠“电动”养家糊口,所以才有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暴涨。从城市发展理念、城区规划设计到产业政策导向、市场管理到交通秩序维护,在一系列的公共管理中都失误重重、无能毕现的政府部门,居然大言不惭地归罪于企业和市民,要把电动自行车禁绝了。不知道拿着纳税人交的钱干嘛去了?达不到管理效果,只管给市民添麻烦,如此偷懒、怠慢、还调皮的“公仆”,纳税人养着他们干嘛?

编辑:T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