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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摩托车“大限”将至 10日起市区禁行

南宁新闻报
◀如今的南宁街头,摩托车已经很少见了。
 ▲昨日在中华友爱路口,执勤民警向摩托车驾驶人宣传报废规定。

南宁曾被称为一座“摩托车上的城市”,2002年1月,南宁市颁布“禁摩令”, 我市市区最后一批摩托车集中上牌,按照相关规定,摩托车的最长使用年限为13年,期满将自动报废。

根据法规,今年1月10日是南宁最后一批上牌摩托车“寿终正寝”之日。这意味着,曾经风靡邕城的摩托大军就要退出历史舞台,南宁市区将全面进入“无摩时代”。

摩托车“大限将至”,但不少车主对摩托车报废回收的规定和程序不甚了解。有的车主打算将报废车卖给“九八佬”,有的车主则找到其他地方号牌车辆作为“替代品”,还有一些车主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到了报废期后该怎么处理?南宁交警提示,将报废车辆转售或继续上路行驶都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处罚,车主应按照程序处理报废车辆。

扫描现状

街头鲜见摩托车身影

记者昨日上午走上街头,看到满大街都是电动车的“身影”,很难看到摩托车在路上行驶。

9时许,记者来到古城民族路口,看到在非机动车道里等待绿灯的车流中,只有两辆摩托车。

随后记者在中华路、建政路等路段观察了近两个小时,共发现4辆摩托车夹杂在电动车大军中。

12时,记者在星光大道香格里拉广场的一个停车场看到,这里停了30多辆两轮车,其中只有2辆摩托车,4辆自行车,其余都是电动车

大量摩托车车棚内“尘封”

民主路一单位宿舍区车棚内停放着几辆落满灰尘的摩托车,李先生是其中一辆摩托车的车主。“2010年买汽车后,我的摩托车就放在这儿了,当年没有年审,上路怕交警查,一直没坐,本想卖了,可根本卖不得价。”李先生说。随后记者在建政路、东葛路、古城路和星光大道的多个单位宿舍区车棚,都看到了“尘封”的摩托车。

当日下午,记者在星光大道一小区内看到,停车棚里停放着大量电动车,其中夹杂着许多布满灰尘的摩托车,这些摩托车车胎早已瘪了,车身锈迹斑斑。在七星路多个单位小区,记者也看到同样的景象。家住某小区的唐先生表示,那些报废摩托车停在小区车棚里,长期占着车位,还招灰尘,应该妥善处理。

关注焦点

摩托车报废期限将至,不少车主却对摩托车报废回收的规定和程序不甚了解,部分车主将报废车卖给“九八佬”,或长期停放在车棚里。还有一些车主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违法上路行驶,正规的车辆回收企业每年仅收到百余辆报废车。昨日记者请来交警部门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摩托车报废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对话。

焦点一:对“小摩”有感情,存放车棚留记忆

代表人物:家住星光大道的武先生

我的摩托车是最后一批上牌的,这十多年里,不仅我,我的家人也对“小摩”很有感情。现在到期了,要卖也卖不了多少钱,我也不忍心拿去回收公司报废,车子就停放在宿舍区车棚里,留一个记忆吧。

交警说法一:在生活区设置“定时炸弹”

我确实看到很多小区车棚内停放着很多摩托车。个人物品作为收藏无可厚非,但我看收藏摩托车价值不大。首先它占用了小区内现在非常有限、紧张的停车位。其次,停放在车棚里的车辆还残余机油和汽油,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再次,车辆停放在车棚里容易被盗,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

交警说法二:车牌被偷麻烦大

“如果车主不将已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拿到指定地点报废,将直接导致车管所无法注销该车的税费档案,也无法注销该车档案,不利于车管所及时统计当前摩托车的数量。”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一名负责人说,如果因为保管不善车牌被偷,会引发更多不良后果。

“如果市民将报废摩托车停在某个角落,车牌被小偷偷走安装到另一辆车上作案,一经抓获,原车主就麻烦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规定报废汽车、摩托车严禁私自转让,只能由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回收、拆解。

焦点二:报废车保养得好行驶没什么问题

代表人物:家住桃源路的杨先生

我是车与老婆素不外借的人,我的摩托车平时及时更换机油,保养得很好。现在到了摩托车正式报废期限,但是我的摩托车性能尚好,直接拿去报废实在是太可惜了,估计继续行驶应该没什么问题。我打算把摩托车托运到快环以外我上班的地方,就近外出办事时还是选择开摩托车。

交警说法:驾驶“超期”摩托将受罚

虽然车辆已达报废标准,但车主认为车子性能尚好可继续上路行驶或继续在市区以外道路行驶的想法其实是错误的。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它的排放状况和新购置时有差异,极易造成环境污染。而且这些车辆随时会有“散架”的危险,报废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就是因为其零件老化,如制动、灯光、转向等,可能途中一个小零件的损坏,就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表示,不管是市区内道路还是市区外道路,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都不再具备上路资格。驾驶员心存侥幸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不良后果,尤其是对于持有汽车与摩托车合照的驾驶员而言,一经查处,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人两年内都不得驾驶汽车,须满两年后才能重新申请考试。

焦点三:把报废车卖给摩托车回收贩子

代表人物:网友“滔滔不绝”

目前国家对摩托车报废没有出台补贴政策,通过正规渠道报废可得到150元残值款,其中100元还要用于办理车辆查验、注销手续,拿到手的实际上只有50元。如果把摩托车卖给贩子,可以卖到几百元。反正都是要处理,送去回收公司又不得什么钱,把车卖给“九八佬”还赚。我打算把车子卖给回收贩。

交警说法:转手报废车肇事 车主或担责

市民不应因贪图小利将报废的摩托车出售,致使一些达到报废标准、未过户的二轮摩托车长期在路面上行驶。目前有不少未过户的拼装、报废机动车的驾驶人肇事后逃离现场,而原车主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将摩托车转卖,最后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也有不少摩托车所有人因出售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再者,如果驾驶报废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投保了,也无法获得赔偿。

对于一些车主不将已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送去报废,而是卖给一些回收贩的行为,公安机关一经查获,将没收其违法所得钱款,并另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焦点四:改用其他号牌摩托车替代

代表人物:家住长堽路的谭先生

相比电动车,我更喜爱摩托车,动力更足。我特意了解后发现,如今市区内行驶的一些摩托车不全是南宁号牌,有的是禁止进入市区的其他地方号牌的摩托车。现在南宁市六县仍然允许摩托车上牌,我打算购入一辆六县牌号的摩托车继续上路行驶,小心躲着交警就行了。

交警说法:勿擅闯“禁区”

依照规定,非南宁市号牌的摩托车不能驶入快环以内市区路段,南宁市六县号牌摩托车以及外地号牌摩托车均在限行范围内。部分驾驶员希望以其他地方号牌摩托车替代的想法应该打住,因为此类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被处罚款200元并记2分。

交警提醒

应自觉按程序报废车辆

1月10日是民用摩托车“寿终正寝”之日!为了提醒驾驶员提前做好“大限”后的交通工具更替、选择准备,昨日南宁交警四大队先后到中华友爱路口、民族大道七岔路口、昆仑大道二塘高速路口等多个路口开展“禁摩”宣传。

当天17时许,南宁交警四大队共和中队中队长莫建松携带“禁摩”宣传资料到七岔路口分发。“先生,请你看一下这份宣传单,是关于‘禁摩’的。”莫建松每“逮”住一个摩托车驾驶人,就送上一份“禁摩”宣传单。“从1月10日开始摩托车就不能再进市内了,查到要被强制报废,请你及时将车辆送去拆解、报废,报废的流程和手续宣传单上都有介绍。‘大限’之后,交警还会对进入市内的摩托车进行整治,请你注意。”莫建松对每一位路过的摩托车驾驶人如是说。

交警部门介绍,报废车辆车况本身比较差,加上超期服役,安全系数极低,远远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的要求,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仅如此,一些驾驶人安全意识相对淡薄,且多存在躲避交警查处的侥幸心理,由此出现的违法行为往往比较严重,危险系数更高。据了解,每年因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或从事运营造成的事故屡有发生。

记者从南宁交警了解到,截至2014年12月,南宁市(含六县)两轮摩托车保有量为70多万辆,其中2014年依照程序办理报废的摩托车仅为400多辆。“大限之日”将至,将有一大批摩托车面临报废,交警部门表示,一直以来,南宁交警都在对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近期我市交警部门将继续严查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特别是1月10日起,市区不允许摩托车上路行驶,届时驾驶摩托车上路将被严查。

交警部门提醒,对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驾驶员应自觉依照程序办理报废回收。

温馨提示

摩托车报废程序

1.摩托车所有人或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向摩托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摩托车注销登记。

2.车辆管理所检验车辆后,符合规定的,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摩托车,经车辆管理所监督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摩托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凭该证明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摩托车注销登记。

4.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广西车船回收有限公司(0771—3311626)咨询。

新闻背景

南宁市“禁摩”规定

2002年1月6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公安局等6个部门《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 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意见的通知》正式施行。

按该通知规定,南宁市摩托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10年后依据安全检查结果,车况仍好的可以延期3年,也就是说最长使用年限为13年。这也意味着,南宁市最后一批上牌的民用摩托车最后报废年限为今年1月10日,届时,南宁市区内将不允许民用摩托车上路行驶。

编辑:T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