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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知后觉 北京摩托车只挂后牌照也行

汽车人之家

小编听说北京自2014年5月1日起摩托车只需悬挂后牌照,并且以后车管所发放的新摩托车牌照也只有一个后牌照。随后小编在公安部及其它政府官方网站上没有找到相关文件,但是无意中找到了标题为《标致citystar200I无法安装前牌照,被交警罚款,行政复议成功,消除违章》的文章。


文章大致内容为:

北京的一位摩友购买了一辆标致citystar200I摩托车,在路上正常行驶,被交警临检,由于未安装前牌照,罚款200元。摩托车出厂时本身没有预留安装前牌照或牌照架的位置,事后摩友找到了标致品牌客服,并要求厂家委派一名律师,来北京诉讼交管局,还消费者一个清白。

如果北京市规定必须安装前牌照,而由于厂家生产的摩托车无法安装造成摩友被罚款,也要求厂家处理一下后续问题。

车主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提出了复议申请。申请依法撤销2013年9月10日的第110209100058300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复议申请中的事实与理由如下:

1.申请人驾驶的摩托车是标志牌QP200T-A,号牌号码:京A*****。厂家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258-2012的条款:机动车应设置能满足号牌安装要求的号牌板(架)。前号牌板(架)(摩托车除外)应设于前面的中部或右侧(按机动车前进方向),后号牌板(架)应设于后面的中部或左侧。

申请人的摩托车完全符合相关标准安装了后牌照。

2.申请人的摩托车是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检验合格后,于2013年8月21日注册登记发放的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的。

申请人的摩托车无法安装前牌照,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作为检验和发放牌照的机关是完全知情和批准的,那么作为下属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就不应对申请人作出的第110209100058300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3.申请人作为最终消费者和使用者,既然购买到了这款摩托车,并且能够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成功注册登记,那么关于前牌照无法安装的问题,申请人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改装。如果申请人的摩托无法安装前拍照是违法的,那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就不应该给该款摩托车注册登记。

2013年9月10日下午复议正式进入程序。

2013年9月12日早上接到交通队电话,说先别去交罚款,他们掌握的国标和我提供的有出入,等待确认。

2013年9月23日早上,摩友给负责行政复议的地方打电话,得知就差一个领导的签字了。让摩友再等2天,估计应该能复议成功。

2013年9月30日早上,接到交通队法制科的电话,复议成功,可以去交通队消除违章。当事摩友想要点书面材料,但是,警察说不需要,直接去消除就行。当天上午摩友去交通队消除违章了。

编辑:T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