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发表评论:
取消
回复

分享

取消

台“立院”初审通过:骑摩托抽烟罚600元

    台海网11月13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下次点菸(烟)前请先等等,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2日初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草案,未来汽机车驾驶人行驶道路,手持香菸吸食、点燃香菸,或是有影响他人行车安全之行为者,可处新台币600元罚锾。

  提案修法的“立委”丁守中对此表示,“部分机车骑士在行驶或红灯暂停时吸菸,不仅造成空气污染,绿灯启动时菸灰顺势飘向后方,不但造成周遭骑士困扰与危险,随手丢弃菸蒂更造成环境污染。”

  丁守中还引用“环保署”委托台湾“经济研究院”统计数计,发现高达84%民众反对汽机车行进间的吸菸行为。另外,很多地区也立法规范此类行为,为了保障用路人健康并与国际接轨,因此提案修法。

  刚转任“内政部警政署”交通组组长方仰宁表示,未来若是点燃香菸,不论是手夹或口吸,只要产生菸灰、对他车产生行车安全威胁,就构成处罚要件。另外,交警在路口或路段值勤时看到,可依职权拦停告发,也接受民众照相检举。

编辑:Tracy